经省委、省政府同意,2月6日省安委会印发了《贵州省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为更好理解和落实《实施方案》,现解读如下:
一、《实施方案》的出台背景和意义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国务院安委会于2024年1月下旬印发了《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以下简称《全国行动方案》),并要求各省级安委会负责制定并实施辖区的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省委、省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徐麟书记、李炳军省长分别召开省委常委会会议、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并亲自审定了我省《实施方案》。
本次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主线和总抓手,全省将聚焦解决基础性、根本性、深层次、系统性、老大难问题,在安全理念、安全责任、安全规划、安全法治、安全标准、安全科技、安全工程、安全素质等方面补短板、强弱项,努力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
二、《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分为总体要求、任务分工、主要任务、保障措施等四个部分。
(一)总体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将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关口前移到管控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容易导致群死群伤的重大风险,着力消减重大风险,着力消除由于重大风险管控措施缺失或执行不到位而形成的重大事故隐患,着力整治群众身边突出安全隐患。通过三年治本攻坚,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进一步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建立健全全链条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的责任体系,重大事故隐患闭环整改、清仓见底、动态清零,安全生产秩序进一步规范,针对重大安全风险的一批“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措施落地见效,本质安全水平大幅提升,较大事故得到有效控制,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二)任务分工。省安委会统筹做好全省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组织推动;各市(州)安委会负责制定并实施辖区的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分别制定下发本部门单位的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子方案;省安委会其他成员单位要在职责范围内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提供支持保障,共同推进安全发展。
(三)主要任务。在全面对照落实国家任务的基础上,明确开展“九大行动”共24项具体措施。一是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行动,集中开展专题安全教育培训,推动矿山、二级三级医院、金属冶炼、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大型商业综合体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教育培训全覆盖。二是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体系提升行动,总结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经验做法,及时跟进落实国家新修订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形成覆盖各行业领域的较为完备的标准体系。三是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行动,完善生产经营单位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健全分地区、分行业重大事故隐患统计分析机制,加强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督管理,并严格落实重大事故隐患闭环整改机制,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四是开展重大安全风险源头管控治理行动,建立完善各类发展规划的安全风险评估会商机制,制定安全生产禁止和限制类产业目录。严把项目审批安全关,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深入推进煤炭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项目化、清单化实施“六个一批”分类处置。五是开展安全科技支撑和工程治理行动,加大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应用和升级改造力度,充分应用好应急管理部高危企业安全生产电力监测分析系统。深入开展老旧场所消防设施升级改造、应急逃生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打通、煤矿智能化建设、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铁路平交道口改造、病险水库治理、电梯安全筑底等工程治理行动。六是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能力提升行动,严格高危企业“三项岗位”人员培训考核,依法清退不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细化完善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频次、内容、范围、时间等规定,增强从业人员疏散逃生避险意识能力。七是开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体系建设行动,推动引导有关行业领域各类企业单位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大力选树各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标杆企业单位,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激励政策。八是开展安全生产精准执法和帮扶行动,加大《贵州省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试行)》宣传力度,鼓励生产经营单位建立从业人员内部举报奖励机制。常态化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推动现场执法检查和线上巡查执法有机结合,持续提高执法效能。持续建强乡镇(街道)“一办一库一队”和村居(社区)“一站一室一队”,提升快速响应和就近救援能力。统筹建立安全生产专家库,充分利用外部专业力量提高执法检查质效。九是开展全民安全素质提升行动,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等活动,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明确设置安全生产宣传专题栏目,加快建设安全科普宣教和体验基地,并开展安全生产平安示范创建,强化示范引领作用。
(四)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建立完善信息汇总、动态研判、晾晒通报、督导检查等机制,加大督促推动力度。全面规范并建立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明确治本攻坚责任分工和工作目标。各地安委办要成立工作专班,加大统筹协调和督促力度,扎实推进治本攻坚工作。二是加强安全投入,各级要加大对安全生产相关工作的投入,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科学合理安排预算,保障重大事故风险隐患治理资金。统筹相关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项目,切实做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各项任务措施的支撑保障。三是落实法规制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加强配套政策制定和落实。聚焦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推动不断完善有关工作规定要求,健全常态化工作机制,并要因地制宜加强安全生产法治化建设。四是强化正向激励,在党政领导干部考察、评优评先等工作中,对治本攻坚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表现优秀的领导干部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晋升。省级将对安全生产工作突出的市(州)、县(市、区、特区)给予激励。五是强化考核巡查,省安委会将把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纳入高质量发展绩效评价和督导巡查的重点,并将考核结果提供省考核委作年度考核综合运用,作为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
三、《实施方案》的主要特点
(一)立足实际、突出特色。一是注重职能所系。对仅为国家部委的工作进行了删减。如:修订完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加快突破重要安全生产装备关键核心技术;修改制定相关行业领域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规范等。二是注重源头管控。《实施方案》在国家部署开展“八大行动”的基础上,增加“重大安全风险源头管控治理行动”,共“九大行动”。三是注重贵州特点。经充分座谈研究,我省的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城镇燃气等领域安全风险隐患虽然突出,但与全国各地情况大致一样,且《全国行动方案》已作安排部署。而我省煤矿、木质建筑连片村寨这两个领域风险尤为独特,故在《实施方案》中,增加了煤矿“六个一批”分类处置、智能化建设、“双全日”等任务,要求对50户以上木质建筑连片村寨分重点分步骤实施消防“水改”“电改”工作。四是注重常抓不懈。在2022年国务院安委会督导帮扶组的指导下,我省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取得显著成效,现已建立常态化机制,是我省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用一招。为此我们在安全生产精准执法和帮扶行动中,增加了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常态化内容。
(二)目标明确、任务细化。一是明确总体目标。在主要目标中,明确2024年底前基本消除2023年及以前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存量,2025年底前有效遏制重大事故隐患增量,2026年底前形成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的常态化机制。二是明确具体措施。将国家20项措施细化为我省24项具体措施,并明确年度具体目标30余项,每年干什么、怎么干、干到什么程度一目了然。如:在安全科技支撑和工程治理行动中,明确2024年汛前完成正在治理的19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2025年汛前治理完成新增的17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2025年底前建成各类智能煤矿50处以上,2026年底前全省所有生产煤矿实现智能化辅助系统常态化运行和维护等。三是明确部门任务。省级各有关部门已制定41个子方案,形成了“1+41”的安全生产治本攻坚行动总体框架,进一步细化明确了各行业领域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
(三)强化保障,措施有力。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贵州省、市、县三级党政主要领导全部担任本级安委会“双主任”,明确要求各级安委会主要负责人定期组织研究安全生产治本攻坚有关工作,高位推动各项措施落细落实。二是强化统筹协调。组建工作专班、实体化运行,切实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力度,确保各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三是强化安全投入。明确政府、企业要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力度,切实做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各项任务措施的支撑保障。四是强化问责问效。把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推进完成情况,作为市县高质量发展绩效评价“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减分项指标和年度综合考核日常监测调度事项的重要内容,倒逼各地各部门尽职履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