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市应急管理局
政府信息公开
无障碍浏览 进入老年模式

安顺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03 17:34 来源:法规科    字体:[]


安顺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按照有关工作安排,现将安顺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开展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行政执法情况。2023年,我局办理行政执法案件211件(不包含培训颁证情况),作出执法决定案件21件,其中,行政许可190件(改扩建和设备改造项目安全条件和安全设施设计审查26件、危化品经营许可证和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延期换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换证164件),占比86%;行政处罚案件21件,占比14%,处罚金额43.2万元;无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征收征用、行政裁决及涉密案件。2023年,无行政复议案件。

(二)行政执法监督情况。按照工作需要,我们将市局所办理的执法案卷全部纳入法制审核。2023年10月我局成立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质量评议考核工作小组,对市局及8个县(区)102件行政执法案卷进行案卷评查,对全市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件的102个执法情况进行了评查。

二、工作推进情况

(一)贯彻落实国务院印发《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 划(2023—2025 年)》文件情况

一是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通过“线上线下”对执法行为各个环节进行全面公示留痕。线下,要求各行政执法人员在各企业开展执法检查时,佩戴执法证件并主动出示正确履行工作职责,提高执法的“能见度”和“透明度”;线上,规范正确使用“互联网+”执法,按照系统开展执法,同时,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息全面、规范、清晰、准确地在进行公示。二是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我局执法记录设备配备齐全,日常执法过程严格按照有关要求执行双人执法,规范使用设备,并且做到信息清楚,入卷、归档符合相关工作规范。同时为进一步规范现场勘验工作,提高行政审批效率,相关业务科室配合现场勘验工作,从而大大提升工作的严谨性。三是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我局凡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均需经过法制审核。为加强对重大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本局在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之前,先由本科室在其内部会议上讨论,后经由本局规划法规科对其进行合法性审核。

(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

一是进一步深入推行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制度。规范公示内容标准、时限、格式和审核、变更、撤回以及公开渠道, 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的事前、事中、事后公开机制,通过门户网站和政务中心服务窗口等载体,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有关行政执法信息。二是进一步深入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通过纸质文书资料、音像记录资料、执法记录仪等方式记录行政执法全过程,对立案、调查、取证、听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行政执法活动进行记录并归档,实现行政执法行为的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三是执行重大执法审核制度。为加强对重大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本局在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之前,先由本科室在其内部会议上讨论,后经由本局规划法规科对其进行合法性审核。

按照《关于开展贵州省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平台常态化填报工作的提示》等有关要求抓好贯彻落实,并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报送工作。2023年,在贵州省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平台填报案件20件。

(三)严格履行行政执法监督职能

1.开展行政执法常态化监督。我局以“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为统领,结合省委、省政府关于常态化开展“打非治违”的要求,我局法规科与内部业务科室的行政执法协调配合,常态化开展监督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事项的监督,确保业务科室按照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等规定开展行政执法工作。

2.建立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我局开展行政执法监督的工作机构设在规划法规科,明确专人推动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目前尚无人员拥有行政执法监督证件。

3.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省应急厅、市依法治市办的要求,2023年10月,市应急局印发《关于开展2023年度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质量评议考核工作的通知》,抽调市县两级5名执法骨干组成评查组,按照“查严、查细、查实、查全”的要求,从实体、程序等基本要素和文书制作、案卷归档等一般要素多个维度进行全面评查,确保执法案卷管理符合行政执法有关规定。

(四)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1.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

一是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目前省应急厅已修订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我们完全遵照执行。其他行政执法事项裁量权基准省厅正在修订中,待正式文件下发后再根据安顺市的实际情况,酌情编制安顺市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二是开展执法突出问题整治。针对日常工作中,部分行政执法人员对最新出台的各项法律法规及标准掌握不够,在执法检查中容易造成“吃不准”的情况,出现不敢管不能管的问题,我局一方面组织培训,提高干部业务能力;另一方面聘请专家进行协助检查,提升执法水平。

2.开展执法突出问题整治。我局无此项问题。

3.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市应急局以深化“放管服”,优化营商环境为重点,扎实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一是建立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二是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现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将“双随机、一公开”作为开展执法检查工作的重要手段,并积极探索跨领域跨部门联合执法以及辖区内应急管理部门交叉执法。执法过程中,严格按照应急部制定的《安全生产执法手册》中的规范要求开展执法工作,统一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

4.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情况。

市人民检察院、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我局在内的十余家部门印发了《关于建立安全生产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常态化联络工作机制》,进一步“快移、快侦、快诉、快审”,统筹推进全市安全生产行刑衔接及案件审查工作。

(五)贯彻落实《安顺市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情况

我局将《安顺市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办法》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干部职工理论学习内容组织传达学习领会,同时要求各业务科室认真学习研究,结合实际依法依规做好行政执法相关工作,确保行政执法不发生过错行为。目前我局无行政执法人员过错行为,无行政执法案件败诉行为。

(六)规范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行使行政执法权

目前,除平坝区夏云镇按省政府要求,作为全省乡镇执法试点,平坝区应急局已委托执法外,全市其余乡镇均还未委托开展应急部门的行政执法活动。

(七)其他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无。

三、创新的做法

开展“局长执法”活动。“局长执法示范”活动开展以来,市、县两级应急管理系统领导以身作则、以上率下,狠抓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执法工作落实,取得良好成效,此次“局长执法”示范活动得到了国务院安委办的肯定。一是示范引领干部作风提升。“局长执法示范”活动中,市、县两级应急管理系统领导干部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务实有效地举措、身先力行的担当,推动形成风清气正、真抓实干、办事高效、主动服务的良好氛围,全市应急管理干部作风得到整体提升;二是示范引领执法水平提升。市、县两级应急管理系统领导干部带头严格按照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标准开展行政执法,严格规范执法行为,严格行政处罚标准,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有力推动了全市安全生产领域执法法治化、规范化、常态化,有效推动了全市应急管理系统行政执法人员专业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的提升。三是示范引领企业安全意识提升。市、县两级应急管理系统领导干部带头执法,在全市应急部门直接负责安全监管的相关企业中产生了积极影响,提升了企业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企业的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人人讲安全、人人抓安全”的氛围逐渐浓厚。全市应急管理部门共进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744次,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2005项,开展行政处罚58次,罚款152万元,责令停产整顿生产经营单位7个,有力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同时,该项举措得到了国务院安委办的肯定,并作为扎实推进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的典型措施被国务院安委办在全国安全生产简报(2023年第39期)中全国范围内通报。

四、存在的问题

一是行政执法水平有待提高。执法队伍业务水平素质参差不齐,整体业务水平和监管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监管执法队伍中具有专业知识背景人数占比较小,多数执法人员属于“半路出家”,边学边做、边做边学。二是行政执法监督能力有待提升。行政执法监督作为一项全新的、更加专业的工作,必须具备行政执法相关知识,同时还要全面了解局机关的所有行政执法工作,对专业能力的要求更高。我局目前的行政执法监督能力尚待提升。三是经开区、黄果树两个非建制县(区)安全监管部门执法主体问题。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两个非建制县区的安全监管工作日益加大,特别是经开区目前经济体量在全市占比较高,委托执法不太现实。四是乡镇法治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乡镇(街道)基层监管力量除要承担属地安全监管外,还为服从服务于中心工作,抽调参与交通、食品安全、自然灾害防治、消防安全等工作,工作量较大、工作面较广。乡镇安监站(办)人员未纳入行政执法证申领范围,基层安全监管普遍存在执法人员无执法证执法的情况。

五、意见及建议

一是建议核增执法队伍编制,进一步完善人才引进工作机制,通过公务员招录、选调高校优秀毕业生、高层次人才引进等方式充实执法队伍、补充专业监管力量。二是将开发区、黄果树两个非建制县(区)安监局列为单独的执法主体。三是进一步建立健全乡镇安全监管机构。按照监管企业数、工作量,科学合理核定执法人员编制数,配齐配强监管执法力量。

六、2024年工作计划

一是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围绕“1558”发展思路,继续深入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工作,通过统筹推进应急管理法治体系的建设,不断完善体制机制,提高执法监管水平,依法全面履行监管职能,优化营商环境,强化诚信法治政务建设,依法保障企业合法权益,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二是持续开展督导检查,严格规范监管执法。持续抓好全市工贸行业、非煤矿山及危险化学品行业的安全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抓好粉尘涉爆、有限空间、高温熔融、涉氨制冷、重点轻工行业的安全风险专项整治;同时,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吊装、动火、高空等危险作业的“作业票”制度。三是强化法治教育培训,提升干部队伍法治素养。一方面通过邀请法律顾问进行讲座培训的形式及组织参加市司法局开展的行政执法培训,开展执法人员法治教育培训活动,加强“行政执法程序”、“执法内容”、“行政执法依据”、“案例分析”等的学习,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另一方面全面落实干部学法用法制度,贯彻落实好《安顺市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实施办法》,全局干部职工参加“法宣在线”学习、旁听庭审等活动,强化提升法治意识。四是开展对乡镇从事安全监管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让乡镇干部能干会管应急工作。

                                                  安顺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1月3日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