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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一)总体情况:一是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单位业务工作同步安排部署,明确了分管领导,具体为局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安排专人负责日常事务和有关材料的报送。二是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认真做好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内容的更新。三是畅通公开渠道。制定局政务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和依申请公开等制度,在局机关设置政务信息公开栏,及时公开相关信息。同时,通过安顺市应急管理局网站、《安顺应急管理》(季刊)、《安顺应急管理手机报》,面向群众,服务群众,宣传应急管理、安全生产、自然灾害防治的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及时将我局各阶段各项任务目标推进情况以及服务社会的工作措施和成效进行宣传,增强工作的透明度和社会认识度,为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同时,加大向市政府门户网站的信息供应力度,全力做好市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有关栏目的信息保障工作。四是建立政务信息主动公开等具体工作流程,争取第一时间公开发布有关信息,充分满足了群众查询信息、了解政府信息的需要。做好会议公开工作,安全监管季度会、应急管理专题工作会议、应急演练等活动均邀请相关企业、主流媒体参加并进行新闻报道。五是建立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在局公文签发拟稿纸专门设计公文公开属性栏目,从科室拟定到局领导签发,全程对公文是否需要公开进行审核。需公开的公文正式签发后同步在局网站公开。六是建立重大决策与公开制度,凡出台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方面的重大政策、重要文件等,出台前做好公开征求意见工作。修订《安顺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安顺市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安顺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文件时,面向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等相关方面征求意见,确保政策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七是按要求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定依申请公开工作指南,对依申请公开的流程进行详细说明,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工作,按季度汇总办理事项情况。目前,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的事项申请材料。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规定,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工作:1.及时更新部门信息。按照市政府关于更新发布相关政府信息的要求,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机构职能、领导分工、内设机构、下属单位、主动公开信息目录、依申请公开程序等内容进行更新并挂网公开。编制《安顺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填写《安顺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同步在市政府网站和局网站发布。2.及时公开部门预算、决算信息。编制《安顺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9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安顺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部门决算》、《2019年度安顺市应急管理局部门预算公开说明》,按照规定时间在市政府网站和局门户网站公开;3.及时公开重大决策信息。《安顺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安顺市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安顺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安顺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应急响应工作机制》《安顺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应急响应行动方案》正式出台后及时在市政府网站、局门户网站公开,并组织进行政策解读,解读文件同步公开,发布解读信息。4.及时公开行政执法有关事项。根据机构改革后职责职能调整的实际情况,更新发布我局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目录,调整后,我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共180项,其中行政许可4项、行政强制4项、行政奖励5项、行政处罚152项、行政检查5项、其他行政事项10项。按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的要求,及时通过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贵州省企业信用信息网等公示本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其中,行政处罚信息同时报市政府信息中心通过市政府网站对社会公示。全年共办理行政许可事项554件,行政处罚事项13件。同时认真办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全年办理行政复议4件,行政应诉2件。5.及时发布政府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完善2019年度防汛抗旱应急救援装备物资采购项目有关资料,报市采购办后统一规范发布采购信息及办理过程信息。6.及时发布安全监管、应急管理、自然灾害工作信息。对全市各级各部门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应急管理值班调度、地质灾害隐患点巡查、防汛抗旱、森林火灾防治、打非治违、隐患排查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报道,全年共发布工作信息1861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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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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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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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
0 |
0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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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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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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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657 |
-103 |
554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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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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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21 |
-8 |
13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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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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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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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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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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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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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购 |
1大项52小项 |
95.8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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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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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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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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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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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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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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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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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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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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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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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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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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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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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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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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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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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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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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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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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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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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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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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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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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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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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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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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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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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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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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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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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虽然做了大量工作,但仍然存在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不够全面,二是信息公开不够及时。下一步,我局将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要求,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统筹规划,强化对全局各科室(单位)的干部职工信息主动公开意识,在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全面性、及时性、规范性上下功夫,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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