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市应急〔2020〕39号
各县区应急管理局、市有关部门:
为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根据市司法局要求,对市安委办、应急管理局(含原安全监管局)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经局党委研究,决定废止《安顺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安全文化建设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安市安办〔2015〕36号)等1件规范性文件,决定保留《安顺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在安全生产高危行业领域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通知》(安市安委〔2017〕14号))等3件规范性文件。废止及保留规范性文件目录见附件。
本部门起草的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名义下发的规范性文件,由市人民政府统一公布清理结果。
附件:1.安顺市应急管理局废止规范性文件目录
2.安顺市应急管理局保留规范性文件目录
2020年12月31日
附件1:安顺市应急管理局废止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1 |
安顺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安全文化建设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 |
安市安办〔2015〕36号 |
附件2 : 安顺市应急管理局保留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1 |
安顺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在安全生产高危行业领域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通知 |
市安委会(安市安委〔2017〕14号) |
2 |
市应急局等14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领域守信联合激励工作的通知》 |
市应急局(安市应急〔2020〕17号) |
3 |
市应急局等10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工作的通知》 |
市应急局(安市应急〔2020〕18号) |
安顺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 2020年12月31日印发
共印4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