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市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关于公布
安顺市2026年度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名单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防灾减灾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贵州省防洪条例》《贵州省抗旱办法》等法律法规,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安顺市防汛抗旱和城市防洪行政责任人名单(2026年)、安顺市中小型水库(水电站)“三个责任人”名单予以公布。
附件:1.安顺市防汛抗旱和城市防洪行政责任人名单(2026年)
2.安顺市中小型水库(水电站)“三个责任人”名单(2026年度)
2026年4月3日
附件2安顺市中小型水库(水电站)“三个责任人”统计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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