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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安顺市光大气体有限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 评审定级的公示(第五批)

发布时间: 2025-05-06 10:30 危化科    字体:[]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5-628821 信息分类: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25-05-06
文  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安顺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安顺市光大气体有限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 评审定级的公示(第五批)


    根据《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的通知》(应急〔202183号)、《安顺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安顺市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建设定级管理办法>的通知》(安市应急〔202217)的有关规定,经过企业自评、申请、评审, 确定安顺市光大气体有限公司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水平,经市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标准化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现将拟认定的第五批危险化学品安全达标企业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一、公示期:202556日至2025521日。

二、公示期内,如安顺市光大气体有限公司在三级标准化达标评审过程中存在不实情况或不符合审查程序的,可通过口头、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安顺市应急管理局反映。

联系人:潘发翌,联系电话、传真:0853-33456910

电子邮箱:136328649@qq.com   

安顺市应急管理局

2025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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