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防灾减灾救灾议事协调机构,市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防灾减灾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贵州省防洪条例》《贵州省抗旱办法》等法律法规,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安顺市2025年行政区域防汛抗旱和城市防洪防汛行政责任人、安顺市中小型水库(水电站)“三个责任人”名单予以公布。
附件:1.安顺市2025年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名单
2.安顺市2025年城市防洪防汛行政责任人
3.安顺市中小型水库(水电站)“三个责任人”名单(2025年度)
安顺市中小型水库(水电站)“三个责任人”名单(2025年度).xls
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