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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安顺市应急管理局委员会关于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 2025-04-17 14:55 人教科    字体:[]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5-543103 信息分类: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25-04-17
文  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中共安顺市应急管理局委员会关于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整改公开稿)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4年3月至6月,市委第五巡察组对安顺市应急管理局党委进行了常规巡察。2024年8月15日,市委巡察组向安顺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关于加强巡视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的工作措施》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集中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问题1:关于灾害事故信息报送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措施:

一是2024年5月16日制定印发《安顺市灾害事故紧急信息报送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灾害事故信息报送。

二是严格执行《生产安全事故统计调查制度》和《安顺市灾害事故紧急信息报送管理办法(试行)》。

三是将灾害事故信息报送工作与防范惩治统计造假工作结合起来,加强对各县(区)事故信息报送工作指导检查力度。

整改成效:

一是督促责任科室全面梳理收集相关事故调查处理材料。

二是举一反三,督促相关科室严格执行《生产安全事故统计调查制度》和《安顺市灾害事故紧急信息报送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提升对各县(区)通过联网直报系统上报的事故信息的重视程度,确保第一时间核实上报。2024年以来,全市未发生迟报、漏报、谎报、瞒报事故情况。

三是将灾害事故信息报送工作与防范惩治统计造假工作相结合,一方面,加强对各县(区)事故信息报送工作的指导力度;另一方面,针对重点县(区)开展实地核查,进一步规范事故紧急信息报送工作。

问题2:关于重点行业领域隐患仍然存在的问题

整改措施:举一反三,进一步发挥市安委办统筹协调、督促指导职能,持续强化对各级各部门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整改推进力度。

一是对企业整改周期长、难度大的重大事故隐患,督促企业制定现场管控措施,严防事故发生。

二是督促企业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有效提升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能力,推动企业内部加大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力度,督促企业按照“五落实”要求进行整改落实,确保在整改期限内整改完毕,并组织复查验收闭环销号。

三是开展专家指导帮扶活动,帮助企业按照法律、规范深层次和多角度地消除隐患,确保隐患整改有力、不反弹。

四是强化监督检查执法力度,对未在整改期限内整改完毕,也不办理延期手续的企业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五是从安全设备设施、人员资质、现场管理、安全距离等方面加强源头的责任落实把关,切实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整改成效:举一反三,进一步发挥市安委办统筹协调、督促指导职能,持续强化对各级各部门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整改推进力度。

一是对企业整改周期长、难度大的重大事故隐患,跟进督办,确保整改销号。

二是强化对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学习宣传。一方面对内加强学习,持续提升业务水平,确保对重大事故隐患的判定精准高效无遗漏。截至2024年12月,已组织相关人员学习非煤矿山、工贸、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行业领域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相应的法律法规。另一方面强化对外宣贯,督促企业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学习宣贯,确保企业不断提升对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掌握程度和重视程度。2024年7月到11月,分别到西秀区、普定县、镇宁县开展非煤矿山和工贸行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解读宣贯工作。

三是开展专家指导帮扶活动,帮助企业消除隐患。2024年5月13日至19日,聘请工贸专家集中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题培训,并深入西秀、平坝、镇宁和普定四个县区对重点工贸企业开展示范性检查指导;同时,对4家工贸企业和3家非煤矿山企业开展标准化的示范指导帮扶。2024年4月,聘请省应急厅专家库专家对安顺红星精细化工产业园开展专家会诊指导服务。

四是强化执法监督检查。2024年7月以来,共开展执法监督222次,已对发现的问题隐患进行了督促整改。

问题3:关于综合监管能力有待提高的问题

整改措施:

一是深入学习专业知识,不断提升业务能力。组织监管执法人员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学习,不断提升人员的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

二是检查非煤矿山和工贸企业时,将企业动火作业相关制度落实情况作为重点检查内容,倒逼企业落实动火作业票制度,严防因制度不落实引发事故。

三是进一步举一反三,全面加强高危作业管理,严防因高危作业引发事故。

四是针对市应急局直管行业高危作业特点,全面落实春节烟花爆竹销售旺季、汛期矿山安全、复工复产等特殊时段的安全措施,织牢安全监管防线,严防事故发生。

整改成效:

一是深入学习专业知识,不断提升业务能力。2024年,组织相关人员进一步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学习。

二是检查非煤矿山和工贸企业时,将企业动火作业相关制度落实情况作为重点检查内容,倒逼企业落实动火作业票制度,严防因制度不落实引发事故。2024年7月以来,对工贸企业检查过20家次,已对发现的问题隐患进行了督促整改。暂未发现企业动火作业未落实作业票的违法行为。

三是进一步举一反三,全面提升高危作业管理力度,严防高危作业事故发生。在对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开展执法检查时,一方面通过调取视频监控,重点查看企业特殊作业合规性、涉药车间人员操作规范性等内容,倒逼企业落实制度规范,严防操作不当事故发生。发现的问题已督促企业按照有关要求完成整改。另一方面全面排查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企业特种作业人员无证或持假证上岗现象。经抽查检查,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有关企业发现的问题隐患已督促企业按照有关要求整改完毕。

四是针对市应急局直管行业高危作业特点,全面落实春节烟花爆竹销售旺季、汛期矿山安全、复工复产等特殊时段的安全措施,织牢安全监管防线,严防事故发生。

问题4:关于专项应急预案修编总体滞后的问题

整改措施:

一是针对未修编专项预案的主管行业部门,印发通知、工作提示等,有力推进此项工作。

二是积极与省应急厅对接,掌握省级专项预案的修编情况,统筹推进本市专项预案的修编工作,与省级修编进度一致。

三是将专项应急预案修编工作纳入市有关部门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内容,加大工作力度。

整改成效:

一是于2024年4月9日组织开展全市应急预案编制修订业务培训,加强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工作调度,统筹推进全市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工作。

二是于2024年9月9日建立全市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工作协调推进机制,2024年9月10日制定印发《关于做好全市应急预案编制及管理工作的通知》,对各级各部门认真做好应急预案修编工作进行再提示、再指导、再督促,进一步强化应急预案修订工作的衔接和管理,推动构建完善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工作联动机制,进一步压紧压实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工作责任。

三是截至2025年4月,全市专项应急预案修订数为31个,修订完成率占任务总数(43个)的72%。新增专项应急预案8个,新增完成率达40%。

问题5:关于推进基层应急队伍建设不够的问题

整改措施:

一是组建工作组,加强对乡镇、村居队伍建设的督促、指导。

二是在全市基层开展应急救援能力提升“百千万”行动,强化基层队伍建设、队伍能力培训。

整改成效:

一是于2024年10月8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基层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区)对照全市基层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问题,举一反三、查缺补漏,加强工作调度,强化队伍管理,及时完善更新本地区乡镇、村居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有力解决基层应急救援队伍不足的问题。

二是加大对基层队伍建设督促检查。2024年9月9日,赴平坝区、镇宁县开展应急救援能力提升“百千万”行动培训及基层救援队伍建设工作督促检查;2024年9月19日,到普定县开展应急值班值守、基层队伍建设、应急准备等工作督促检查;2024年10月15日,赴平坝区督促检查基层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工作。

三是于2024年8月28日印发《安顺市基层应急救援能力提升“百千万”行动工作方案》,成立领导组织机构,建立师资培训力量,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百千万”行动培训工作。2024年1O月11日已全部完成了90个乡(镇、街道)培训工作,进一步推进基层应急救援队伍的标准化建设和正规化管理。

截至目前,全市各个乡镇已建设完成一支不少于30人的乡级基层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全市各个村居已建设完成一支不少于20人的村级基层综合救援队伍。各县(区)健全完善辖区基层综合救援队伍台账,持续加强对乡镇、村居综合救援队伍建设和管理,不断提高基层综合救援队伍的实战能力和救援水平。

问题6:关于事故预防救援服务费减免制度不健全、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措施:

一是由市矿山救护队制定事故预防救援服务费减免制度报市应急局党委审议后实施。

二是原则上不予减免事故预防救援服务费,对停工、停产有实际困难的企业提出减免申请时,由县区主管部门确认企业申请报告内容真实性,由市矿山救护队安排不少于2人到现场核实企业减免缘由的客观真实性,由市矿山救护队召开队班子会议研究减免额度,将研究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请市应急局党委研究。

三是指定专人做好企业减免台账,实行煤矿与非煤矿分类管理,以便备查。

整改成效:

一是2024年10月23日印发《企业事故预防救援服务费减免制度》,市矿山救护队于2024年10月29日组织全队干部职工进行深入学习和理解,确保制度理解落实不发生偏差。对企业提出的事故预防救援服务费减免申请,市矿山救护队严格执行减免制度,严格按照现场审核、队内研究、市应急党委审核步骤推进减免工作。

二是督促市矿山救护队严格落实事故预防救援服务章程,持续强化企业救护协议签订管理工作,指定专人负责企业减免台账,实行“一矿一档”,做到有据可查、有据可循、有据可依。

三是督促市矿山救护队将救护协议管理工作同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效结合,强调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严格执行各项工作制度,形成长效机制。

四是督促市矿山救护队班子落实职能职责,严肃对待救护协议签订管理工作,形成有效的制度约束,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问题7:关于执法监督还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措施:

一是深入学习专业知识,不断提升业务能力。组织监管执法人员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等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学习,不断提升人员的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

二是有针对性地开展精准执法检查。开展执法检查前,根据企业工艺、风险特点等针对性地制作检查方案,对检查对象开展精准执法,确保执法检查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三是组织专家对企业进行安全生产专项会诊。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聘请相关行业专家到企业开展“体检式会诊服务”,执法人员根据专家意见再下达有关执法文书,有针对性地督促指导企业整改,提高执法专业性。

四是加强对《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的学习贯彻。

整改成效:

一是以问题为导向,持续提升业务能力水平。截至目前,已组织相关人员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等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学习,不断提升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

二是“一企一策”定制检查方案,确保执法靶向不偏。在有序开展执法检查前,根据企业工艺、风险特点等情况针对性制作检查方案,开展精准执法,确保执法检查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三是专业指导提升,精准排查隐患。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聘请相关行业专家到企业开展“体检式会诊服务”,帮助企业消除隐患。

四是加强宣传,不断提升企业对重大事故隐患的认知。2024年10月到11月,分别到西秀区、镇宁县开展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解读宣贯工作。通过不断加强对《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切实提升企业对重大事故隐患的认知。

问题8:关于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措施:

一是全局执法人员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关于切实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安顺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等法律法规的学习贯彻落实,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有关要求,及时公示公开有关信息。

二是2024年以来办理的行政处罚案件全部在时限内录入系统并进行公示。

三是严格执行危化行业、非煤矿山和工贸行业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上网公开的规定。对不在行政处罚时限内履行处罚义务的企业列入黑名单进行联合惩戒。

四是由规划法规科对各执法科室(单位)的录入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对发现录入不及时的,报请市应急局党委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整改成效:

一是强化培训,提升意识。于2024年10月9日组织全局执法人员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安顺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等法律法规的学习,进一步提升全局执法人员法律意识,自觉做到遵规守矩、执法守法。

二是聚焦问题,立行立改。2024 年以来办理的行政处罚案件全部在时限内录入系统并进行公示。

三是严格检查,全面落实。从2024年9月起,常态化开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督查检查,督促各执法科室、单位严格执行危化行业、非煤矿山和工贸行业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上网公开的规定和对不在行政处罚时限内履行处罚义务的企业列入黑名单进行联合惩戒等措施。

四是严格把关,严格追责。从2024年9月起,安排市应急局法制监督机构将上述工作落实情况作为案件法制审核必查项,并明确漏报、迟报情况将报告市应急局党委研究追责,切实做到“每案必审、每审必查”,坚决杜绝工作漏洞。

问题9:关于物资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措施:

一是严格按照救灾物资管理规范和出入库管理制度,2024年9月底前对库存物资进行再次清点,做到账目清晰完整,账物相符,并按照物资出入库实际情况,对错写的出入库台账予以纠正。

二是用好应急资源管理平台,实时更新应急物资数据,专职专人专账记载,形成物资台账数据及平台数据相符的工作机制。

三是由分管领导对物资管理人员进行提醒谈话,提高思想认识,改进工作作风,增强业务能力,杜绝类似情况发生。

四是于2024年9月15日前制定印发《安顺市应急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救灾和物资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加强救灾物资管理。

整改成效:

一是2024年9月6日制定印发《安顺市应急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救灾和物资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重视末端管理,并指导督促各县(区)加强救灾物资管理。

二是2024年9月25日对库存物资进行再次清点,做到账目清晰完整,账物相符,并按照物资出入库实际情况,对错写的出入库台账予以纠正。

三是2024年10月8日联合市财政局制定印发《安顺市市级应急抢险救灾物资储备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市级应急抢险救灾物资储备管理,用好应急资源管理平台,实时更新应急物资数据,专职专人专账记载,提高物资使用效益。

问题10:关于执行物资管理有关制度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措施:

一是加强学习《救灾资金物资使用违法违规典型案例》,以案为鉴,严格落实救灾物资管理有关制度规定,规范救灾物资管理,依法依规调拨使用救灾物资。

二是严格执行救灾物资出库流程,市应急局领导把关,对调拨的物资由市应急局领导审核签字认定,并承担责任。

三是重视末端管理,于2024年9月15日前印发《安顺市应急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救灾和物资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落实落细救灾物资管理有关制度规定。

整改成效:

一是2024年9月6日制定印发《安顺市应急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救灾和物资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2024年10月8日联合市财政局制定印发《安顺市市级应急抢险救灾物资储备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市级应急抢险救灾物资储备管理,提高物资使用效益。重视末端管理,指导督促各县(区)加强救灾物资管理。

二是2024年9月18日组织物资保障科室人员学习《救灾资金物资使用违法违规典型案例》《贵州省省级应急抢险救灾物资储备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并以案为鉴,学在平时、用在平时,严格落实应急救灾物资管理有关制度规定,规范应急救灾物资管理,依法依规调拨使用应急救灾物资。

问题13:关于管党治党压力传导不够的问题

整改措施:

一是层层传导管党治党责任。市应急局党委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市应急局党委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紧盯中秋、国庆、元旦、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及时下发加强廉洁自律和作风建设的通知,开展集体预防提醒谈话,层层传导压力,防范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各种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

二是强化纪律规矩。持续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深学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常态化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坚持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把党的纪律内化为严守政治纪律的行动自觉。

三是强化警示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深入开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巩固深化“一案一整改”工作成效,组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或专题组织生活会,深刻反思产生问题的根源,全面落实整改措施,从源头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四是强化责任追究。严格落实“三不腐”的要求,按照《安顺市应急管理局廉政谈话和通报批评实施办法》,加强对干部苗头性问题的处理,对违纪违法者严肃问责,决不姑息。

整改成效:

一是市应急局党委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市应急局党委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市应急局党委书记、局长分别与市应急局党委委员及其他副县级干部签订2024年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2024年7月市应急局党委委员及其他副县级干部向市应急局党委汇报2024年上半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情况;2024年9月、12月分别制发中秋、国庆、元旦、春节加强廉洁自律和作风建设的通知并及时召开全局干部职工大会进行再提醒、再强调;下发了《中共安顺市应急管理局委员会关于开展集体约谈工作方案》,2024年8月28日市应急局主要负责同志对局党委班子成员、县级干部开展集体约谈。

二是认真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根据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部署要求,及时启动部署、制定实施方案、举办读书班,深入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研讨,2024年6月组织参观安顺市全面从严治党警示教育基地、召开全局警示教育大会,2024年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研讨6次。

三是强化警示教育。2024年10月14日召开市应急局党委扩大会议再次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深入开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巩固深化“一案一整改”工作成效,2024年8月29日,市应急局党委组织召开了全局作风建设警示教育会议;2024年10月25日召开 “一案一整改”警示教育会议,2024年11月27日市应急局党委召开“一案一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2024年8月28日召开“一案一整改”警示教育会议,2024年9月24日市应急局第一党支部召开“一案一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全面落实整改措施,从源头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四是常态化开展约谈工作。按照《安顺市应急管理局廉政谈话和通报批评实施办法》,用好用活“第一种形态”,常态化开展预防提醒谈话。

问题14:关于廉政风险不同程度存在的问题

整改措施:

一是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按照《安顺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2024 年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市应急〔2024〕3 号),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于9月底前重新再次开展廉政风险排查,提高排查的全面性和针对性,并制定切实可行的实体化管控措施。

二是强化日常监督管理。督促所有涉及行政监管、执法处罚、办理行政许可、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安全技术服务项目购买、执法检查等的业务科室(单位)全面严格落实《廉政监督反馈卡》,坚决杜绝吃拿卡要、接受企业吃请、收受企业礼品礼金等违规违纪行为,一经发现,立即报送纪检监察机关,决不姑息。

三是依法廉洁行政。①严格落实政府采购规定,坚决避免拆分项目资金,该招标而不招标、暗箱操作等违法违规行为。②在安全生产标准化收件、办件、现场定级评审、整改复核等工作环节中,严格执行应急管理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应急〔2021〕83号)和《安顺市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建设定级管理办法》(安市应急〔2022〕17号)《安顺市应急管理局直管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规则》等工作规定,确保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定级工作的公平、公正。在安全评价机构执业行为工作方面,按照《安顺市应急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评价机构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安市应急〔2023〕13号),维护企业自主选择安全评价机构的合法权益,在市应急局网站公布《在黔服务中介机构一览表》和《贵州省应急管理专家库》。自觉规范与安全评价机构的工作关系,不得指定或变相指定安全评价机构,不得设置障碍影响正常市场环境,不得干预安全评价结论,加强对安全评价机构的执法力度,督促安全评价机构依法履职。③严格依法成立事故调查组,事故调查人员加强《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学习,事故调查过程中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严格在时限内办结并向市政府提交事故调查报告,严格按照市政府批复,对事故发生单位和有关人员进行行政处罚,对负有事故责任的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处分。实行组长负责制,由事故调查组组长对调查过程的廉政工作负总责,并督促调查组成员认真落实。④严格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开展监管执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规定,行政处罚严格执行《贵州省应急管理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23版),避免处罚畸轻畸重,按照《安顺市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工作实施细则》,规范执法程序,重大违法行为处罚案件必须经市应急局案审委会议集体审议。⑤严格按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安监总局令第77号修正)《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安监总局令第78号修正)和省应急厅的委托范围依法依规实施行政许可,坚决做到不符合条件的一律不予许可,在工作中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以“一案一整改”为警示,自觉增强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坚决拒绝吃拿卡要的行为,坚守“亲清”政商关系,秉公用权,自觉维护“亲清”的营商环境。

整改成效:

一是市应急局领导班子成员及其他副县级干部,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均按照《安顺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2024 年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市应急〔2024〕3 号),重新开展廉政风险排查,进一步提高排查的全面性和针对性,并结合各科室、单位、各岗位职能职责制定切实可行的管控措施。

二是督促业务科室(单位)认真执行行政执法“四个零”有关规定,在执法过程中向被监管对象发放《廉政监督反馈卡》,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依法廉洁行政。市应急局党委2024年11月14日组织相关人员针对《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应急〔2021〕83号)和《安顺市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建设定级管理办法》(安市应急〔2022〕17号)《安顺市应急管理局直管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规则》等规定开展业务学习,不断强化业务能力,切实促进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严格执行《安顺市应急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评价机构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安市应急〔2023〕13号)规定,在安全生产标准化定级评审、安全评价机构评价项目抽查检查等工作中,自觉规范与技术咨询机构、被评审企业、安全评价机构等工作关系,坚决杜绝收受礼品、礼金等违纪行为发生,严禁干预专家组评审结论和评价机构评价结果,对安全评价机构评价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切实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在开展事故调查中,事故调查组成员始终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无相关违反规定的情况。事故调查组严格按照时限要求提交事故报告。并按照市政府批复对事故发生单位和有关人员进行行政处罚,对负有事故责任的国家工作人员按照要求将有关线索移交有关部门进行处理。依法依规严格规范执法,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定,严格执行自由裁量基准,2024年以来办理的行政处罚案件全部录入“贵州省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统计平台”进行公示,其中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均由主要负责人组织集体讨论并经法治审核通过后作出。从严实施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等建设项目安全审查,不断加大对新、改、扩建项目“三同时”审查力度。

问题15:关于工会费管理和使用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措施:

一是按照《安顺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顺市推进市级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府发202216号)和市五届人民政府第42次常务会议要求,安顺市宏睿安全技术培训有限公司已划转安顺市工业集团管理。由市应急局函告安顺市工业集团,并加强与安顺市工业集团的沟通协调,请其督促安顺市宏睿安全技术培训有限公司,按照安顺市总工会相关规定整改落实。

二是对市应急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进行举一反三全面自查,避免发生类似问题。

整改成效:

一是直面问题,抓实整改。安顺市宏睿安全技术培训有限公司已根据《安顺市总工会关于安顺市宏睿安全技术培训有限公司补缴工会会费的复函》完成了整改。

二是举一反三、巩固提升。2024年10月11日,市应急局工会委员会组织委员集中学习,要求工会委员会委员要熟悉掌握工会方面的法律法规,确保依法依规开展相关工作;要围绕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举一反三自查抓好市应急局工会工作的同时,指导市应急局下属事业单位规范工会费用收支和运行管理,助力应急管理。经自查,市应急局工会不存在违规收缴工会费和发放慰问费的情况。2024年11月1日,市应急局办公室、局工会抽调相关人员,对局机关财务室、局下属的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市减灾中心、市防震监测中心、市矿山救护队工会费收缴、支出等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和指导,确保收支规范、管理到位。

问题17:关于主动作为不够的问题

整改措施: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全市作风革命二十条措施》,按照《全市作风集中整顿专项行动方案》,不折不扣抓好落实,聚焦巡察反馈问题、信访来访反映问题、“12345政务服务热线”等问题,主动整治本单位作风顽疾,纵深推进自我革命。

二是认真落实市委“13710”闭环机制(对需落实的工作1天内研究部署,3天内反馈推进情况,7天内推动解决,复杂问题1个月内解决落实,实行限时清零销号),建立健全常态化跟踪督导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强化统筹,做好跟踪调度督促,着力整治落实“慢”的问题,对上级和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和交办的重点工作,按要求快速推动落实,进一步提升办文办会办事工作效率,适时跟进调度。

三是用好提醒谈话、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等日常监督手段,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将监督关口前移。

整改成效:

一是2024年10月14日,市应急局党委召开会议,组织学习了《全市作风革命二十条措施》《全市作风集中整顿专项行动方案》。

二是2024年8月29日,市应急局党委组织召开了全局作风建设警示教育会议,会上传达学习了《全市作风集中整顿专项行动方案》,进一步对照整顿目标不折不扣抓好学习贯彻。

三是严格对照市委“13710”闭环机制(对需落实的工作1天内研究部署,3天内反馈推进情况,7天内推动解决,复杂问题1个月内解决落实,实行限时清零销号),建立安顺市应急局督办台账,对时间跨度长、工作任务重、涉及部门多等情况文件进行登记督办,明确责任科室,做好跟踪督促,着力整治落实“慢”的问题,确保各项安排部署,特别是重点工作快速落实到位。

四是下发了《中共安顺市应急管理局委员会关于开展集体约谈工作方案》,2024年8月28日,市应急局主要负责同志对局党委班子成员、县级干部开展集体约谈。市应急局党委班子成员分别对分管科室(单位)开展集体约谈。同时,充分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用好“第一种形态”,开展常态化约谈。

问题18:关于作风不够扎实的问题

整改措施:

一是市应急局党委进一步带头加强和改进作风,深化自我革命,着力整治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并把作风建设作为年度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议重要内容。

二是召开作风建设工作会议,通报作风突出问题,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全局干部职工,整治作风顽疾,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工作实效。

三是用好提醒谈话、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等日常监督手段,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杜绝类似情况发生。

四是对相应问题责任人进行问责,由分管应急值守工作的市应急局领导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

整改成效:

一是2024年9月,结合巡视、巡察整改工作,在全局范围内组织开展作风整治自查自纠工作,并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制定措施加以整改。

二是2024年8月29日市应急局党委组织召开了全局作风建设警示教育会议。

三是用好提醒谈话、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等日常监督手段,下发了《中共安顺市应急管理局委员会关于开展集体约谈工作方案》,2024年8月28日,市应急局主要负责同志对局党委班子成员、县级干部开展集体约谈;党委班子成员分别对分管科室(单位)开展集体约谈。

四是2024年8月制发《安顺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作风不实突出问题的通报》,对责任人及问题进行通报。2024年12月5日,分管应急值守工作的市应急局领导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

问题19:关于服务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措施:

一是按照《全市作风集中整顿专项行动方案》,狠抓作风建设,深入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对服务意识不强、应办不办、消极应付、推诿扯皮、慵懒无为、效率低下等问题,坚决严肃处理。

二是用好提醒谈话、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等日常监督手段,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杜绝类似情况发生。

三是针对安顺市虹山安全技术培训中心“服务意识不强”的问题,函告安顺市工业集团,并加强与安顺市工业集团的沟通协调,督促安顺市宏睿安全技术培训有限公司(原安顺市虹山安全技术培训中心)举一反三,制定整改方案,改进和提升服务质量。

整改成效:

一是2024年8月29日,组织召开全局作风建设警示教育会议,会上传达学习了《全市作风集中整顿专项行动方案》,进一步对照整顿目标不折不扣抓好学习贯彻。

二是2024年9月,结合巡视、巡察整改工作,在全局范围内组织开展作风整治自查自纠工作,并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制定措施加以整改。

三是下发《中共安顺市应急管理局委员会关于开展集体约谈工作方案》,2024年8月28日,市应急局主要负责同志对局党委班子成员、县级干部开展集体约谈。党委班子成员分别对分管科室(单位)开展集体约谈。

四是安顺市宏睿安全技术培训有限公司已整改完毕。

五是市应急局在2024年安顺市工业企业服务满意度测评工作中市直部门排名第4名。

问题20:关于法人治理结构不健全的问题

整改措施:

一是按照《安顺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顺市推进市级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府发202216号)和市五届人民政府第42次常务会议要求,安顺市宏睿安全技术培训有限公司已划转安顺市工业集团管理。由市应急局函告安顺市工业集团,并加强与安顺市工业集团的沟通协调,督促安顺市宏睿安全技术培训有限公司制定“三重一大”等相关制度。

二是市应急局督促安顺市矿山救护队相关人员辞去安顺市宏睿安全技术培训有限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职务。

三是市应急局督促安顺市矿山救护队与安顺市宏睿安全技术培训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解除聘用合同。

四是举一反三,督促安顺市矿山救护队健全完善“三重一大”制度,提高规范管理水平。

整改成效:

2024年9月3日已函告安顺市工业集团,安顺市工业集团于2024年9月4日回函并督促安顺市宏睿安全技术培训有限公司进行整改。

一是防范资产流失。在安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的指导下,宏睿公司将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建立,健全、修订完善重大事项议事规则,规范重大事项议事决策程序,确保公司规范运营。对公司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建立资产台账,明确资产权属和价值。完善资产管理制度,加强对资产的日常管理和维护,防止资产流失。定期对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进行检查和审计,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二是健全法人治理机制。安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严格按相关规定完善宏睿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设立。于2024年9月19日辞退安顺市矿山救护队相关人员在宏睿公司担任的董事、监事职务。

三是完善内控制度。建立“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明确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的决策程序和审批权限。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内部审计制度、风险管理制度等内控制度,确保公司财务管理规范、风险可控。

问题21:关于合同履约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措施:

一是按照《安顺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顺市推进市级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府发202216号)和市五届人民政府第42次常务会议要求,安顺市宏睿安全技术培训有限公司已划转安顺市工业集团管理。由市应急局函告安顺市工业集团,并加强与安顺市工业集团的沟通协调,督促安顺市宏睿安全技术培训有限公司按照司法程序继续追缴。

二是市应急局党委加强对市应急局现有签订的合同监管,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整改成效:

2024年9月3日已函告安顺市工业集团,安顺市工业集团2024年9月4日回函并督促安顺市宏睿安全技术培训有限公司进行整改。

一是加大应收账款的催收力度,继续与司法部门保持密切沟通,了解案件进展情况,积极提供线索和协助执行。

二是2024年9月,采取向欠款方发催款通知的方式催还欠款。

三是对欠款方的财产状况进行深入调查,一旦发现有新的可供执行的财产,立即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四是2024年10月21日对市应急局现有签订的合同进行抽查,应急值守《送餐合同》《保洁服务协议》均严格按照合同履行,未出现违约情况。

问题22:关于经费使用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措施:

一是组织财务人员认真学习,提升财务工作能力。

二是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落实各项财务管理制度要求,强化财务支出审批,严格按照财务科目支出。

三是加强与财政部门对接,在财政部门指导下,规范做好资金列支工作。

四是由市应急局分管领导对财务人员进行提醒约谈,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整改成效:

一是组织财务人员认真学习,提升财务工作能力。2024年9月26日,组织财务人员对《安顺市应急管理局制度汇编》进行学习,着重学习了涉及财务工作相关制度,并要求财务人员做到学制度、用制度、守制度,用制度规范工作行为,避免工作错误。2024年10月29日,组织财务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涉及财务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工作要求开展学习,提升了财务人员业务能力和敬畏之心。2024年9月19日,市应急局分管负责人对财务人员进行提醒谈话,要求认真分析问题,剖析原因,加强制度和业务学习,严格审核把关,杜绝出现类似问题,财务人员均进行表态,以精致细致极致要求开展好具体工作。

二是加强与财政部门对接,在财政部门指导下,规范做好资金列支工作。2024年11月19日,到市财政局与分管的领导进行对接,原则同意市应急局2025年度项目预算申报进行调整。 2025年1月13日市财政局对市应急局2025年度预算正式批复,杜绝出现机关违规使用下级事业单位资金情况。

问题23:关于财务报销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

整改措施:

一是组织财务人员认真学习财经相关法律法规,了解和掌握财务管理政策。

二是进一步完善财务报销审核制度,规范各类资金的授权支付程序,明确各级审批人和审核人的权限和责任,不断规范和提升财务管理水平。

三是由市应急局分管领导对责任人进行约谈。

整改成效:

一是组织财务人员认真学习财经相关法律法规,了解和掌握财务管理政策。2024年9月26日、10月29日,分别组织财务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涉及财务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和《安顺市应急管理局制度汇编》涉及财务工作相关制度开展学习,提升了财务人员业务能力和敬畏之心,切实做到遵规守纪,避免工作错误。

二是进一步完善财务报销审核制度,规范各类资金的授权支付程序,明确各级审批人和审核人的权限和责任,不断规范和提升财务管理水平。为完善财务报销审核,于2024年10月24日审议通过《安顺市应急管理局财务报销制度》,通过制度制定进一步规范各类资金的授权支付程序,明确各级审批人和审核人的权限和责任,不断规范和提升财务管理水平。

三是由市应急局分管领导对责任人进行约谈。2024年9月19日,市应急局分管负责人对财务人员进行提醒谈话,要求认真分析问题,剖析原因,加强制度和业务学习,严格审核把关,杜绝出现类似问题,财务人员均进行表态,以精致细致极致要求开展好具体工作。

问题24:关于固定资产管理重视不够的问题

整改措施:

一是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按规定程序及时登记和处置报废资产,做到账账相符、账卡相符、账实相符,确保国有资产的完整性。

二是及时开展好教学实验楼固定资产登记。

三是函告安顺市工业集团,加强与安顺市工业集团的沟通协调,督促安顺市宏睿安全技术培训有限公司将购置的办公桌椅、监控设备、体温检测门等物资进行登记,进入固定资产管理。

整改成效:

一是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按规定程序及时登记和处置报废资产,做到账账相符、账卡相符、账实相符,确保国有资产的完整性。于2024年10月24日审议通过《安顺市应急管理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通过制度制定进一步规范固定资产管理,做到及时登记和处置报废资产,确保国有资产的完整性。

二是及时开展好教学实验楼固定资产登记。针对教学实验楼不动产权登记问题,2024年12月底已严格按要求进行了固定资产登记。

三是2024年9月4日安顺市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复函,安顺市宏睿安全技术培训有限公司已于2024年9月1日进行了物资登记,列入了固定资产管理。

问题25:关于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措施:

一是由市应急局分管领导对市矿山救护队班子进行提醒谈话,确保不再发生类似情况。

二是督促各科室、单位强化《安顺市应急管理局“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学习,将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落到实处。

三是加大问责力度,对违反“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按照《安顺市应急管理局廉政谈话和通报批评实施办法》处理。

整改成效:

一是由市应急局分管领导对市矿山救护队班子进行提醒谈话,确保不再发生类似情况。2024年9月23日,市应急局分管负责人对市矿山救护队班子进行提醒谈话,要求市矿山救护队要认真分析问题,剖析原因,要完善队里的工作制度建设,加强正规化管理和精细化建设。

二是督促各科室、单位强化《安顺市应急管理局“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学习,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落到实处。2024年9月20日,印发《巡察整改工作提示(一)》,要求各科室单位认真组织学习“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将制度落实到位。2024年10月29日,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基础科、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开展制度学习情况进行抽查,督促认真抓好制度落实。

三是加大问责力度,对违反“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按照《安顺市应急管理局廉政谈话和通报批评实施办法》处理。

问题26:关于干部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措施:

一是强化公车管理。完善驾驶员及车辆管理制度并上墙,对全体驾驶人员进行提醒谈话,组织学习规章制度。

二是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以案促治工作,针对责任人违纪事实开展“一案一整改”工作,通过召开警示教育会、专题组织生活会等,深入剖析、查找深层次原因,切实提升纪法意识。

三是针对相关责任人暴露出的问题,巩固深化2022年开展的“一案一整改”工作成效,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通过召开全局干部职工大会反复提醒打招呼、下发文件强调,促使市应急局党员干部切实增强规矩意识、法治意识、自律意识,坚决遏制酒驾醉驾等违纪违法行为。

四是强化干部管理,坚持严管就是厚爱,结合常态化长效化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等工作,对干部做到管在日常,严在经常,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全市作风革命二十条措施》和《全市作风集中整顿专项行动方案》,对作风问题零容忍,按照作风管理相关规定严肃责任追究。

整改成效:

一是及时完善《安顺市应急管理局机关车辆管理制度》《安顺市应急管理局驾驶员守则》并印制上墙;2024年9月11日对全体驾驶人员进行提醒谈话;2024年9月26日,组织驾驶人员再次学习《安顺市应急管理局机关车辆管理制度》《安顺市应急管理局驾驶员守则》并提工作要求,进一步强化公车管理意识。

二是制定“一案一整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整治范围和整治重点,细化方法措施,认真落实整改,2024年8月28日上午,市应急局党委组织召开“一案一整改”警示教育会议,下午,市应急局第一党支部组织开展“一案一整改”警示教育活动,2024年9月24日,市应急局第一党支部组织召开“一案一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

三是拟制下发了《中共安顺市应急管理局委员会关于2024年中秋、国庆期间进一步严明纪律加强作风建设的通知》,按时于节前召开全局干部职工大会,市应急局党委反复提醒打招呼。

四是2024年10月14日,市应急局党委召开会议,组织学习了《全市作风革命二十条措施》《全市作风集中整顿专项行动方案》;2024年8月29日,市应急局党委组织召开了全局作风建设警示教育会议,会上传达学习了《全市作风集中整顿专项行动方案》,进一步对照整顿目标不折不扣抓好学习贯彻。2024年9月,结合巡视、巡察整改工作,在全局范围内组织开展作风整治自查自纠工作,并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制定措施加以整改。

问题27: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的问题

整改措施:

一是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论述,进一步提高党员领导干部政治站位和思想认识,强化党员领导干部的党性修养和政治意识,确保严格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各项规定。

二是深化《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等党规党纪的学习培训,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会前谈心谈话制度规定,每次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会前按照要求有效地开展谈心谈话活动,为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顺利召开夯实基础。

三是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肃认真过好党内政治生活,用好用活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在谈心谈话中敢于“交心”,直面工作、思想方面存在的问题,不断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

整改成效:

一是市应急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等内容。

二是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会前谈心谈话制度。2024年9月24日第一党支部召开“一案一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2024年11月27日市应急局党委召开“一案一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均严格按照要求开展谈心谈话。

问题28:关于双重组织生活执行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措施:

一是严格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提高党员领导干部思想政治自觉,督促指导党员领导干部自觉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政治生活,党支部组织开展支部学习活动时,做好党员领导干部的通知、提醒工作,确保党员领导干部及时参加。

二是市应急局党委书记、党委委员及其他县级干部合理处理好参加支部活动与工作的关系,积极参加支部活动,并自觉接受组织和党员的监督。

整改成效:

一是印发《中共安顺市应急管理局机关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的通知》,对党员领导干部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进行强调和安排。

二是市应急局党委班子成员积极发挥表率作用,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市应急局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均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6次以上。

问题29:关于机关党委履职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措施:

一是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党的建设的重要论述、《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安顺市直部门(单位)机关党委工作规则(试行)》等“三规则五清单”等相关内容。

二是市应急局机关党委加大对党建工作统筹力度,按相关规定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机关党建工作,强化对机关党建工作的领导,推动机关党建工作各项任务落细落地。

三是认真履行机关党委职能职责,加强对市应急局机关党的建设工作的督促指导,进一步提升机关党建工作质量。

四是及时将《安顺市直部门(单位)机关党委工作规则(试行)》等“三规则五清单”在党员活动室上墙,引导党员干部对市应急局机关党委工作情况进行监督。

整改成效:

一是市应急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党的建设的重要论述、《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安顺市直部门(单位)机关党委工作规则(试行)》等“三规则五清单”等相关内容。

二是2024年以来,共召开6次党委会会议,研究部署机关党建工作、听取各党支部工作情况汇报等。

三是市应急局机关党委制定印发《2024年度市应急管理局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分解方案》,加强对机关党建工作的指导。

四是按要求将《安顺市直部门(单位)机关党委工作规则(试行)》等“三规则五清单”在党员活动室上墙。

问题30:关于指导基层组织生活会有偏差的问题

整改措施:

一是加强对《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等相关内容的学习。

二是市应急局领导进一步加强对基层组织生活会的督促指导和把关,切实提升基层组织生活会质量。

三是责成责任人在支部会上作检讨发言。

四是由机关党委书记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

整改成效:

一是市应急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论述、《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等内容。

二是市应急局党委班子成员按要求分别到联系党支部指导组织生活会。

三是2024年9月12日,相关责任人在市应急局第二党支部党员大会上作检讨发言。

四是2024年10月18日,市应急局党委书记、局机关党委书记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

问题31:关于“三会一课”执行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措施:

一是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规章制度。

二是加强督促指导,压实基层党组织书记党建工作责任,认真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

三是认真贯彻落实《市直机关巩固拓展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成果推进“四强”党支部建设工作方案》,积极推进“四强”党支部建设。

四是由机关党委书记对原第四党支部书记进行约谈。

五是责成原第四党支部书记在党支部会上作检讨发言。

整改成效:

一是市应急局党委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相关内容。

二是制定印发《中共安顺市应急管理局委员会巩固拓展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成果推进“四强”党支部建设工作方案》,下发《关于开展“四强”党支部建设督促检查工作的通知》,积极推进“四强”党支部建设。

三是2024年5月10日,市应急局党委书记、局长、机关党委书记对四个基层党支部书记落实“三会一课”有差距进行提醒谈话;2024年9月12日,原第四党支部书记在党支部党员大会上作检讨发言。

四是新成立党支部均按要求按季度上党课。第一党支部分别于2024年8月28日、10月30日上党课;第二党支部分别于2024年9月12日、11月26日上党课。

问题32:关于干部队伍梯次配备不够的问题

整改措施:

一是强化对干部政策法规的学习。认真学习贯彻好《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法规,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的思想认识,真正做到领导干部熟悉、组织人事干部精通、干部群众了解,为市应急局党委开展选人用人工作夯实基础和营造好的氛围。

二是强化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市应急局科级领导职数空缺情况,结合干部特点和优势,逐步配齐配强机关科室负责人;进一步加强优秀年轻干部储备,重点培养和使用优秀年轻干部。

整改成效:

一是于2024年10月14日、11月1日,分别组织领导干部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贵州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办法》等干部人事工作法规进行学习,进一步加强对干部人事工作重要性、规范性认识。

二是于2024年11月份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有关规定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一步选优配强干部。

问题33:关于专业化干部相对短缺的问题

整改措施:

一是结合市应急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用人需求和编制情况,拓宽引才渠道,积极参加组织、人社部门开展的人才引进相关工作,通过人才引进、选调、遴选等方式充实专业人才和高层次人才。

二是充分调动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积极性,鼓励专业技术干部不断提高专业素质,积极申报科研项目和申报高级职称,对符合条件的及时开展聘用工作。

三是将副高以上职称作为事业单位招考、招聘、选调等工作措施落实。

整改成效:

一是积极申报2025年度编制使用计划,拿出所属事业单位相应专业技术岗位编制计划用于引进人才,目前市委编办已经批复同意使用,下步积极参加全市人才引进工作。积极参加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拿出相应事业编制用于招聘安全工程、安全生产监管等专业人才。

二是认真做好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条件的宣传和咨询服务工作。2024年12月,市应急局1名同志申请工程技术类副高级工程师职称已通过专家评审和答辩,经公示无异议后,已聘任到专业技术七级岗位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同意。

三是针对应急管理、安全生产业务所需专业,拿出相应岗位参加2025年度公务员公开招录和公务员遴选,从源头上解决干部专业化问题。

问题34:关于对干部激励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措施:

一是注重干部的培养教育。强化对市应急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干部的摸底调研,掌握干部基本情况,结合干部个人能力和岗位需要,对干部分门别类进行培养教育,在日常工作中为干部提供和创造更多的专业培训、学习机会,提升干部胜任岗位的能力,帮助促进干部不断成长。

二是注重干部的交流提拔使用。对在一个岗位时间较长的干部,加大干部轮岗交流力度,促进干部多面发展,通过多岗位历练增强综合能力,激发干事创业激情;结合市应急局公务员职级职数、直属机构领导职数空缺情况,合理开展职级职务晋升工作,树立良好的用人导向,进一步关心和激励干部。

整改成效:

一是于2024年11月份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对符合资格条件且表现优秀的干部开展职级晋升。

二是根据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职业技能等级晋升有关规定,2024年11月份对符合条件的工勤人员开展工勤人员职业技能等级晋升工作。

三是将2024年防汛救灾工作中表现突出的3名干部作为推荐对象向省级推荐,3名干部获得贵州省2024年防汛救灾及时奖励。

问题35:关于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措施: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认真落实主要责任人牵头责任,严格按要求对巡察整改相关上报材料召开党委会集体研究,严格审核上报,坚决杜绝2021年12月整改落实情况未经党委会研究的问题。

二是针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落实不力”的问题,由市应急局党委书记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

三是针对超范围发放的工会慰问金问题,由市应急局党委书记对局工会责任人进行约谈。

整改成效:

一是2024年3月、10月,分别组织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严格按要求于2024年9月5日,召开市应急局党委会会议集体研究《中共安顺市应急管理局委员会关于落实市委第五轮巡察第五巡察组巡察安顺市应急管理局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中共安顺市应急管理局委员会关于落实市委第五轮巡察第五巡察组对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中共安顺市应急管理局委员会关于落实市委第五轮巡察第五巡察组对意识形态工作专项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送审稿)》,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上报相关部门审核。

二是制定约谈工作方案,2024年10月18日,市应急局党委书记、局机关党委书记针对指出问题集中约谈了相关责任人。

问题36:关于巡察整改成果运用不充分的问题

整改措施:

一是科室(单位)负责人于9月底前组织本科室(单位)全体人员,认真学习《安顺市应急管理局内部管理制度》,市应急局机关纪委、局办公室、局人教科对学习落实情况进行抽查。

二是组织财务人员开展财务制度学习。

三是加强对制度落实的监督检查。

整改成效:

一是市应急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于2024年9月26日前分别组织本科室(单位)全体人员,认真学习《安顺市应急管理局内部管理制度》。

二是2024年9月26日下午,组织市应急局财务人员对《安顺市应急管理局财务管理制度》《安顺市应急管理局公务出差审批制度》等涉及财务工作制度进行传达学习,并要求财务人员做到学制度、用制度、守制度,用制度来规范工作行为,避免工作错误。

三是进一步加强对制度落实的监督检查。2024年11月28日、12月10日组织人员对干部职工签到签退情况进行抽查,全局干部职工均按照要求进行签到签退;2024年11月17日,对市应急局机关2024年度公务接待报销账单进行检查,进一步完善接待报销手续。

问题37:关于审计反馈整改方面问题

整改措施:

一是学习落实《贵州省省级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办法》《安顺市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规定。以本次问题整改为契机,对反馈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加强救灾物资管理。

二是按照《安顺市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办法》,定期盘库,于每年6月30日和12月31日前完成半年物资盘点,做到实物、标签、账目相符。

三是市应急局分管领导对物资管理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和提醒谈话,举一反三,压实责任、明确任务,改进工作作风,增强责任感。

整改成效:

一是2024年9月18日组织相关科室人员学习《贵州省省级应急抢险救灾物资储备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等相关制度规定,学在平时、用在平时,严格落实应急救灾物资管理有关制度规定。以本次问题整改为契机,对反馈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加强救灾物资管理。

二是按照《安顺市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办法》, 2024年6月30日、12月17日已分别完成物资盘点。

三是2024年9月23日分管领导对物资管理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和提醒谈话。进一步转变物资管理人员工作作风,增强工作责任意识和业务能力,提升工作质效,杜绝类似情况发生。

四是2024年10月8日联合市财政局制定印发《安顺市市级应急抢险救灾物资储备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市级应急抢险救灾物资储备管理,提高物资使用效益。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33525597;38810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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