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公布一批电动自行车领域违法案例。
2023年10月,北京市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北京市通州区渠头自强汽车配件商店检查发现,该经营主体对1辆电动自行车进行改装,放在经营场所内进行展示销售。该经营主体上述行为违反了《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属于经营性拼改装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该经营主体在通过政策指导、张贴宣传单的方式进行法律知识宣传普及,并表示严格落实销售义务后,短期内即从事经营性拼改装行为,且改装后的电动自行车存在危害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隐患,依法予以从重处罚。2023年11月,北京市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第三十条,对该经营主体从事经营性改装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50000元的行政处罚。
2023年10月,北京市密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北京华泰懋隆电动自行车商行检查发现,该经营主体对1辆额定电压48V的锂电池电动自行车进行了改装,经改装后安装了5块铅酸蓄电池(12V 20AH)。该经营主体上述行为违反了《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属于经营性拼改装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2023年11月,北京市密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第三十条,对该经营主体从事经营性改装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30000元的行政处罚。
2023年7月,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北京家文商贸有限公司检查发现,该公司将1辆电动自行车额定电压48V改装为72V,并改装长车座,加装车外观包围,且无脚蹬。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属于经营性拼改装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2023年8月,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第三十条,对该公司从事经营性改装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40000元,没收非法财物的行政处罚。
2023年9月,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九五齐动(北京)商贸有限公司检查发现,该公司在经营中提供电动自行车加装“加强座椅”的改装服务。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属于经营性拼改装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经立案调查后,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第三十条,对该公司从事经营性改装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40000元的行政处罚。
2023年9月,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北京丰和瑞兴商贸中心检查发现,该经营主体为2辆电动自行车改装超长座椅及加装防撞梁。该经营主体上述行为违反了《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属于经营性拼改装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2023年11月,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第三十条,对该经营主体从事经营性改装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30000元的行政处罚。
哪些行为属于非法改装
又有哪些危害
哪些行为属于非法改装
01
改装或者改动电动机,使其超过原车出厂设置的额定功率。
02
改动或者拆除限速装置、脚踏骑行设备。
03
拆除或改动车速提示音装置。
04
加装蓄电池,或者更换不符合原车出厂设置额定电压的蓄电池。
05
加装伞架、车篷。
06
擅自喷涂、安装、使用特种车辆专用或者与其相类似的标志图案、警报器、标志灯具。
非法改装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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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8条规定,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由于其车辆车身轻、车体结构单薄、制动性能与稳定性差,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增加车辆行驶时速,容易引发交通事故。
2.为了增大续航里程,提高行驶速度,违规加(改)装电动自行车超标蓄电池,此类超标蓄电池绝大多数是由残次、废旧电芯拼装而成,缺少必要保护配件,极易引发火灾事故。
3.在电动自行车上加装车篷,会遮挡视线,遇大风易导致车辆失去平衡;加装后车身变宽占用路面容易对过往行人造成剐蹭事故;驾车行驶过程中,如发生车辆倒地或遇交通事故时,车篷很有可能会刺穿驾驶人的心脏或颈部,危及生命安全。


4.在电动自行车上加装货架,会导致车身宽度增加,如不慎钩住过往车辆、行人等,往往会人仰车翻,严重危害自己及他人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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